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本企業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
1、生産過程中用于包裝産品作為産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為了反映和監督包裝物的增減變動及其價值損耗、結存等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周轉材料、包裝物科目進行核算:
1、對于生産領用包裝物,應根據領用包裝物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