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設立流程如下:
一、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
二、召開股東大會确定董事人選,組成董事會,具體人數按公司性質、公司規模等來定,但一定是基數;
三、召開首屆董事會首次會議,選舉董事長,副董事長(如有),聘任高管等。
四、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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