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公平、公正地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擇優錄取;
2、按照考生報考我院的專業志願先後順序擇優錄取。即首先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第一志願,直至計劃完成。在該專業第一志願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願者,若仍未完成再錄取第三志願者;
3、考生所報我院專業若屬所在省統考範圍内的專業,則須參加省統考,統考合格後方能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