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符合自願合法原則,分居協議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幹具體意見》第七條,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确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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