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處理:主要工藝包括格栅、沉砂池,用于去除城市污水中的粗大懸浮物和比重大的無機砂粒,以保護後續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減輕負荷。
2、一級處理:一級處理一般為物理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狀固體物質。懸浮物去除率為50%~70%,有機物去除率為25%左右,一般達不到排放标準。因此一級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的前處理。主要工藝為沉澱池。
3、二級處理:二級處理為生物處理,用于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或溶解性的有機物,有機物去除率可達90%以上,處理後出水BOD可降至20~30毫克/升,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水排放标準。主要工藝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
4、三級處理:在二級處理之後,用于進一步去除殘存在廢水中的有機物和氮磷,以滿足更嚴格的廢水排放要求或回用要求。采用的工藝有生物除氮脫磷法,或混凝沉澱、過濾、吸附等一些物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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