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一般來說,經營風險要小,責任最終由對方承擔,但是經銷合同,也可能會有代理經銷情況,也可能會有自買自賣自行承擔全部風險的經銷。
具體來說,代銷與經銷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别:
1、代銷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
2、代銷是以委托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
3、代銷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4、從法律關系上講,代銷行為即委托人行為,代銷商與第三人之間在授權範圍内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歸于委托人,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須由其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經銷合同也是買賣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标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