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民事糾紛案件是否當庭宣判,需要結合案件具體複雜程度,有無争議等情況綜合判斷,并無法律規定離婚案件必須當庭宣判。
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内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适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内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