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沒有春季高考。從2000年起,北京、上海市增加了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試,從此形成普通高校每年有“兩次考試、兩次招生”的新模式。春季高考與傳統的秋季高考不盡相同,其主要特點有兩個方面:首先,高校有了更多的自主權。在招生計劃上有調節權,生源質量好、學校條件許可,可适當擴大招生名額。其次,考生有了更多的選擇權。除由國家承認學曆的各類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校學生外,凡符合有關規定者均可在秋考之外再選擇參加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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