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由董事會聘任,其工作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閉會期間對董事長負責。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年度經營實施計劃,經董事長辦公會議和董事會批準後,負責組織實施;
總經理是管理層的最高職位,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内,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内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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