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的生效要件有: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态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僞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内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産份額;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财産。
【法律依據】
《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幹問題的意見》中第40條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财産處分的内容,确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