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有薪資保密制度,那麼被解雇是合法的,但因違反制度而解雇員工,那就不合法。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中,一般業務員并不需簽訂競業協議,但可以簽訂保密協議。
簽訂保密協議的人員并不受保密時間的限制,一旦洩露企業機密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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