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證首先需要符合以下法定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或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