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認籌姓名和購房合同姓名并不一定是一緻的,認籌和購房有一定的區别,認籌主要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繳納一定的認籌金來體現,而購房合同則是在交易後所簽署的協議,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将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換來優先挑選房屋的權利和一定程度上房屋價格的優惠認籌金是可以退還的,而認籌金也是稱為樓盤,還沒有開盤時買方去看房子所交的錢,房子開盤之前,交錢之後又不想買房子了,錢是可以退的,但是樓盤要是已經開盤交的錢,開發商是不會退還的認籌。主要就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通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銷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國家是明令禁止的,所以認籌金是可以全額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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