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的确定:1)發放年終獎當月的工資高于3500:應納稅所得額=稅前獎金;(2)發放年終獎當月的工資高于3500:應納稅所得額=稅前獎金-(3500-當月工資)
年終獎稅率确定:應納稅所得額/12得出的結果和對應的工資薪金的七級累進稅率進行比較,确定對應的稅率;例如:(1)當月工資高于3500,稅前獎金30000,30000/12=2500,然後拿2500去和表格裡面對應,很容易看出對應的是第二級,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所以該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2)當月工資低于2500,稅前獎金30000,(30000-(3500-2500))/12=2416.67,然後拿2416.67去和表格裡面對應,很容易看出對應的也是第二級,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所以該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
年終獎個稅計算原理: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其中應納稅所得額及速算扣除數為上述兩個步驟計算出來的數據;
年終獎計算個稅不再與當月工資合并個稅,而是單獨計算個稅并加總起來;例如:王某月薪5000,獎金30000則工資應納個稅=(5000-3500)*10%-105=45;年終獎應納個稅=30000*10%-105=2895;當月合計應納個稅=2895+45=2940.
但是年終獎個稅規則不是什麼時候都可以用的,每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計稅辦法隻允許采用一次,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采用該計稅辦法的時間,
針對個人的計稅可以直接根據規則算出來,但是如果要計算出大批量員工的個稅,逐個計算就比較麻煩,可以用Excel公式來實現,公式如下:(P11+MIN(3500,B13)-3500)*LOOKUP((P11+MIN(3500,B13)3500)/12,{0,1500.01,4500.01,9000.01,35000.01,55000.01,80000.01},{0.03,0.1,0.2,0.25,0.3,0.35,0.45})LOOKUP((P11+MIN(3500,B13)3500)/12,{0,1500.01,4500.01,9000.01,35000.01,55000.01,80000.01},{0,105,555,1005,2755,5505,13505})其中P11代表稅前獎金,B13代表當月工資。
注意事項:當月工資低于3500的部分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一個人每個納稅年度隻能使用一次年終獎計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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