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變更注冊手續、材料及程序 :
一、對象及條件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内變更執業地點的。
二、護士申請變更注冊應當向拟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2份:(本人簽字—單位蓋章—縣、市、省衛生行政部門簽章) 。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
3、受聘醫療衛生機構聘任證書及複印件1份 。
4、拟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一份 。
三、其他情形
部隊醫療機構聘用的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内變更執業地點到地方醫療機構工作的,除需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個人護士注冊數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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