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當地的交警微信或者公安微信号直接領取。
2、開通使用“電子駕照”業務後,市民在未随身攜帶駕駛證的情況下可直接向執勤交警出示“電子駕照”,交警可不對其未随身攜帶駕駛證行為做出罰款及扣車處罰。省去當事人往返取證、送證所浪費的時間和精力,避免因扣車影響其出行。
3、“電子駕照”的使用也将有助于進一步推動路面駕駛人管理工作的人性化,并相應提高民警的執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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