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責任書是不屬于合同的範疇的。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而目标責任書僅是一種單方的承諾性文件。
責任書的内容一般并不是雙方在協商一緻下所簽訂的合意性文件,而是上級對下級或者主管部門對所屬部門等不平等主體之間的工作管理性文件,是領導與被領導之間的單位内部的一種管理行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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