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是負責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法負責全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員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業務經辦,确保人民生活穩定的機構。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要具有以下職責:
1、依法負責全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員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業務;
2、負責全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的人員養老、醫療、失業以及社會保險年檢等工作;
3、負責全鄉鎮各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申報、核定,提高社保基金的征繳率;
4、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審計、稽查和清欠工作,審查參保單位和人員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并依法處理和督促整改;
5、指導、檢查、監督、考核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執行醫保政策的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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