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跟上善若水、知足常樂、千裡之行始于足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成語一樣,也是老子《道德經》中的著名成語,更是人們很喜歡談論和引用的一句常用語。
但是,古往今來的人們對于這句話的理解,卻又不盡相同,尤其是現在的人們,對于道法自然的解釋,歸納起來有以下六種。
一,有些人認為,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而然,道生萬事萬物是自然而然地生的,是無目的、無意志的,是聽任萬物自然而然地發展的,所以人也要效法道性自然的法則,就是要效法自然,人生的目的就是任其自然。
他們根據王弼的解釋,無為就是順自然,于是就推理出無為就是道的運行和活動方式,道和德之所以受到萬物的尊重和珍惜,就是因為道是無為的,是自然而然的化生萬物、長養萬物的,是任由萬物自化自為的。
在他們的觀念中,因為道從不對萬物施加命令和幹涉,所以才顯得道和德愈加尊貴。
這第一種觀點說白了,就是道對什麼都是不管的,道對一切都是不作為的,有沒有道也是一樣的,反正對于萬物來說,有了道萬物都是自生自滅,沒有了道萬物也是自生自滅。
如果一個國君或領導,也像這樣的“道”一樣,無目的、無意志,聽任下屬想怎麼做就這麼做,從不對下屬進行指揮和管理,其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至于這樣的國君或領導,會不會赢得大家的尊重,那真隻有天知道或者道知道了。
很顯然,這一種理解是錯誤的。
二,有些人認為,道所反映出來的規律是自然而然的,道法自然就是指人和萬事萬物都必須效法或遵循自然規律。
比如說,萬有引力定律、勾股定律都是自然而然的,并不是人為規定的,人和萬事萬物都必須按這樣的規律辦事即是道法自然。
這第二種觀點說白了,就是按科學規律辦事,隻不過把科學定律、自然規律統稱為道,也就是把老子《道德經》的道解釋成了客觀規律。
很顯然,這一種觀點所說的道理并沒有錯,但這樣的理解肯定不是老子《道德經》的本意,因為老子的道是先天地生的,是先天的,而客觀規律肯定不是先天的。
三,有些人認為,道法自然就是指人類要維護世界生長變化過程的自然本性,而不用人為的強制方式去破壞這個過程的本來面貌,并認為人的主觀能動性,隻有在符合自然規律的條件下,才能發揮出積極的作用。
道法自然就是順其自然,既要知自然之道,審時度勢,不強作、不妄為;也要順應事物的自然發展方向,順勢而為之。
這第三種觀點說白了,就是對自然界要順其自然,要維護保護好大自然,盡量不要去幹涉,就算要幹涉也要順勢而為。
雖然這種觀點從道理上講也沒有錯,但依然不是老子的本意,因為老子的道可以讓人“求以得,有罪以免”,并不是隻提倡保護自然環境。
很顯然,這一種理解也是錯誤的。
四,有些人認為,道的本性就是虛無與自然,道法自然就是要擁有虛無自然的情懷,虛無就是要具有江海一樣的包容胸懷,虛無才能無所不容,無所不通;自然就是要遵循宇宙生成的規律,自然才能無為而無不為,才能達到萬物的和諧繁榮。
這第四種觀點說白了,就是在自然的前面又自作主張地加上了虛無這個概念,也就是在第二種的觀點上,再加上一點自身的修為,這種觀點把虛無解釋為虛懷若谷,然後在虛懷若谷的修為上,再按客觀規律辦事,雖然這樣的說法并沒有錯,但這是擅自添加了自己的内容,已經脫離了老子的本意了。
很顯然,這一種理解也是不符合老子的本意的。
五,還有人認為,道也要取法于自然,而自然就是自己本來的樣子,不強求,不刻意,不矯揉造作,自然而然,沒有一絲一毫的人為幹預,所以道法自然就是取法于自然,就是人們要向自然學習。
這第五種觀點說白了,就是完全按照字面意思,把道法自然理解為道也要效法自然,并認為在道的前面還有一個自然,同時又把自然理解為自己本來的樣子,自然也就成了完全由着自己來。
按照這種理解,道作為主語,法作為謂語,自然作為了賓詞,道法自然就成了道還要效法自然,對于人來說,就是人也要像道一樣的完全由着自己來。
很顯然,這一種理解嚴重違反了道是先天的,又是至高無上的這個基本理論,而且完全由着自己來是肯定行不通的,所以這一種理解也是錯誤的。
六,還有人認為,道的存在狀态是自然的,所以道就是自然,自然而然就是道,道法自然就是一切都要自然而然,也就是要釋放自己的天性,放任自己的本性。
這第六種觀點說白了,就是把道法理解為道的法、道的法則或者道的特性,道法自然也就成了道的法則即是自然,于是就推理出一切都要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就是道這樣的結論。
很顯然,這一種理解幾乎就是第一種理解的翻版,因而也是錯誤的,因為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任由自己的性子來。
為什麼這六種理解都會錯誤呢?關鍵原因就是他們都用現代漢語來理解古代的文章了,特别是把老子的自然,理解成現代漢語的自然了。
自然兩字,在老子的《道德經》中,除了道法自然之外,還有希言自然、百姓皆謂我自然等。
根據百度百科介紹,自然一詞的最早出處,就是老子的《道德經》,也就是說,自然這個詞,還是老子最早提出來的,所以要了解老子的自然,就必須運用古代漢語來直接理解老子的本意,而不可以用後期的各種說法來解釋老子的自然。
自,無疑就是自己的意思,無論是道法自然、希言自然,還是百姓皆謂我自然,自都應該解釋為自己,而不可以解釋為自從、由此等意思,否則肯定是讀不通的。
然,根據《說文解字》,然的本義為燃燒,又假借作代詞、歎詞、副詞、連詞、助詞等等,而自與然連在一起,那就隻能解釋為自己這樣、自己如此。
所以,自然這兩個字的本義,就是自己這樣、自己如此的意思,自然即就是自己然。
希言自然的希言兩字,就是少說的意思,也就是不用多說、不必多言的意思,希言自然就是指狂風暴雨長不了這種特性,是狂風暴雨自己這樣的,對于這種特性是不用多說的,大家都是知道的!這就是希言自然的意思,這樣的理解顯然是很通順的。
百姓皆謂我自然,就是指道的道理是很珍貴的,按照道來辦事情就能功成事遂,但一般人由于不相信道或者相信不足,并不知道是道幫着我才把事情做成功的,還以為是我自己做成功的,這段話表示人們對于道是不容易相信、不容易接受的,這樣的理解也是很通順的。
道法自然就是指道自己這樣,道自己如此,道自己然,這樣的理解非常符合老子的原意,表示人要效法地,地要效法天,天要效法道,而道是不需要再效法什麼的,道是至高無上的,所以道是自己這樣、自己如此的。
綜合《道德經》這段話,無非是講了人必須要效法至高無上的道,如此而已。
《道德經》為什麼不直接寫人法道,而要啰哩啰嗦地寫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呢?
這樣的寫法,既是為了語句的連貫通順和前後對應,也是為了加強語氣以起到強調的作用,因為前一句寫了“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這一句就寫“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顯得前後很對應,語句也很通順連貫。
而且在傳世的版本上,為了讓語句更加對應通順,幹脆把“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改成了“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這樣就剛好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很好地對應了。
明白了自然就是自己然、自己這樣、自己如此,也就明白了道法自然的這個法字,其實可用可不用,用了這個法字同樣也是為了語句的連貫通順和前後對應,才一口氣寫成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确切地寫,應該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自己然。”
道自己然,無非表示道并不需要再效法什麼,道是自己這個樣子的,因為道是至高無上的,這就是道法自然的真正含義,除此之外别無他意。
綜上所述,道法自然的自然,不是無目的、無意志的放任不管,不是自然規律,不是自然界,也不是非人為、自由發展的自然,更不是在道的前面還有一個比道更形而上的自然。
所謂的道法自然,當然不是指道什麼都不做而任由萬物自然而然地生長或死亡,也不是膚淺地理解成按客觀規律辦事,也不是單純的保護環境以及維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更不是讓自己釋放天性、順從本性。
那麼,什麼才是道的自己然呢?我們又該如何效法道呢?
很簡單,我們以前一直都在說,道是先天地生的,天地萬物都是道所生的,道的體是虛無缥缈的,道的用是生生不息的,這就是道的自己然。
根據道的這個樣子,就要求我們人先要從修心開始,先要抛開自我的情緒和私欲,讓自己的心靈達到虛無空靈的境界,也就是讓自己的心靈接近于虛無缥缈的道體,這樣才能讓生生不息的道用對自己産生作用,能得到道用對自己的作用,就能讓自己獲得智慧,有了智慧就能利人利己地做好一切事情,做好一切事情就是體現了道的生生不息。
所以,如果能夠在心靈上讓自己達到空靈的境界,在為人處世上做到利人利己,就是真正地效法了道的體和用。
說到底,道法自然隻是表示了道是最高的存在,人法道才是需要我們真正去做的。
從《道德經》看老子的智慧
老子的道就在《道德經》的二十五章
老子是如何見到道的,請看《道德經》四十七章
道家的天人合一,就是《道德經》的道和德,也是《陰符經》的陰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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