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約用人單位的處理方式為:
1、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将按照勞動者服務時間給勞動者補償金,每滿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
2、按約定的離職日期,辦理離職。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約勞動者的處理方式為:
1、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
2、按約定的離職日期,辦理離職。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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