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緻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财産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但因事故産生的善後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第三者是指被保險人及其财産和保險車輛上所有人員與财産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謂“所有人員”指車上的駕駛員和所有乘坐人員。這些人不屬于第三者,但下車後除駕駛員外,均可視為第三者。私人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屬成員都不屬于第三者,至于保險車輛上的财産,是指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所有或其代管的财産,這些财産均不屬于第三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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