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期幹預 胎兒腎積水多數情況下,診斷是在懷孕4到6個月時B超檢查發現的,之後應定期(半到一個月一次)随訪檢查,并在足月之前再次行超聲檢查。
出生後治療 出生後對于少數有症狀患兒如出現腹部腫塊,尿路感染,或幼兒訴反複腹痛等,則需盡早進行手術治療,按目前醫療水平,新生兒期即可安全進行手術。
随訪頻率和穩定腎積水的随訪 随訪頻率太高會導緻患者家長随訪依從性下降而停止随訪,頻率太低則可能導緻腎功能的大幅下降。所以我們推薦在兩歲以内必須進行嚴密随訪,随訪間隔一般以3個月為宜,特殊情況可以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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