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業費被起訴的,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如果業主确實未交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6條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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