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法律規定,私人單位不買社保醫保是違法的。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