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有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幹問題的意見》中指出,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開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