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式陳列是指在服飾商品的色彩、質感和款式上,或是在設計構圖、燈光、裝飾、道具、展櫃、展台的運用上,采用對比式設計,形成展示物間的反差,達到主次分明、相互襯托的展示效果。
重複陳列是指同樣的商品、裝飾、POP等陳列主體或标識、廣告等,在一定範圍内或不同的陳列面上重複出現,通過反複強調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強顧客對服飾商品或品牌的視覺感受。
對象陳列它的含義是:通過突出産品的功能、特點,或利用道具、移動造景手段,強調産品的目标顧客,使展示和宣傳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強與顧客的溝通,有助于提高與顧客的親和力,達到引起顧客興趣和好感的作用。
層次性陳列是将同一賣點的不同商品、同一品牌的不同産品和消費需要的不同,按照一定的分類方法,劃分層次依次擺放,使顧客能迅速确定自己的購買目标,方便快捷地進行選擇和購買。
場景陳列是指利用商品、飾物、背景和燈光等,共同構成不同季節、不同生活空間、不同自然環境及不同藝術情調等場景,給人一種生活氣息很濃的感受。
廣告陳列是指用平面廣告、各種類型的POP、現場播放的影視廣告和語音廣告,來強調廣告效應的陳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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