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允許在閩有三年完整學籍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異地高考”,即在閩報名并參加高考。非本市戶口即使在廈參加高考,仍無法享受某些高校面向廈門招生的政策。
有關異地高考的政策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頒布實施的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
3、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
4、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戶籍的人員,或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且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三年完整學習經曆的非福建戶籍人員,或在中國定居并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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