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權的方式,将宰相職位由多人擔任,同時還設置了樞密使、參知政事、三司使,來分割宰相的軍、政、财權,使皇帝掌握的權力超過了曆朝曆代。
2、實行官銜與實際職務分離的官吏任用制度,即“官、職、差遣”制度。官即官名,如尚書,侍郎之類,隻是一種虛銜,作為叙級、定薪俸之用;職亦稱貼職,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榮譽銜,并無實際職掌,如學士、直閣之類;差遣才是官員所擔任的實際職務,故亦稱職事官,樞密使、三司使等。
3、北宋建國後,嚴格考試程序,增加錄取名額,提高被錄取人的待遇,廣泛地吸收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參加政權。從宋太祖後期起,舉人經禮部試之後,必須再通過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才算合格。這樣,被錄取的人便成為“天子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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