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阿哥等級分法:凡皇帝所生子均稱為皇子,待賜名後才開始按位次稱為皇長子、皇次子、皇三子等。皇子長至十五歲就由宗人府題請封爵,所封爵高低由皇帝欽定 。有高到低分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順治六年規定,親王一子封親王,餘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封貝勒。貝勒之子封貝子,貝子之子封鎮國公,鎮國公之子封輔國公,輔國公之子授三等鎮國将軍。其後又有所修改。皇太極第五子碩塞便因系皇子而封郡王,後又以軍功晉親王。因系“天潢近支”而封世爵的皇子王孫,被稱為“恩封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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