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綜合評分分析法的内容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第一,選定評價企業财務狀況的财務比率。在選擇财務比率時,一要具有全面性,要求反映企業的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獲利能力的三大類财務比率都應當包括在内;二要具有代表性,即要選擇能夠說明問題的重要的财務比率;三要具有變化方向的一緻性,即當财務比率增大時,表示财務狀況的改善,反之,财務比率減小時,表示财務狀況的惡化。
第二,根據各項财務比率的重要程度,确定其标準評分值,即重要性系數。各項财務比率的标準評分值之和應等于100分。
第三,規定各項财務比率評分值的上限和下限,即最高評分值和最低評分值。
第四,确定各項财務比率的标準值。财務比率的标準值是指各項财務比率在本企業現時條件下最理想的數值,亦即最優值。
第五,計算企業在一定時期各項财務比率的實際值。
第六,計算出各項财務比率實際值與标準值的比率,即關系比率。關系比率等于财務比率的實際值除以标準值。
第七,計算出各項财務比率的實際得分。
采用沃爾綜合評分法能克服上述傳統橫向比較法的兩個缺點,因而後來普遍被采用。
沃爾在他的分析體系中,選擇了7種财務比率,并分别給定了其在總評價中所占的權重和标準值,用公司的實際值與标準值的比值,計算标準系數,标準系數與權重的乘積就是該指标的得分,最後計算七種指标的得分總計,得出對這個公司的綜合評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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