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發票專用章屬犯罪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7條規定給予處罰,即:僞造、變造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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