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規定的四百多個罪名中,基本上都可以适用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都可以适用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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