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其君系中國知名時事評論員
20歲的雲南女孩小劉因父母離異後不堪一人養活弟弟和兩個妹妹的壓力,3月23日在浙江杭州跳河輕生,幸得民警和熱心市民及時伸援手她才獲救。其遭遇讓人心疼不已。
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是家庭。家是世界上唯一隐藏人類缺點與失敗的地方,它同時也蘊藏着甜蜜的愛。可越來越多的人把大部分的時間與精力放在其他事情上,忽視了家庭。我們似乎忘記了,一生努力與奮鬥的初衷,難道不是為了讓家庭幸福嗎?好的家庭是經營出來的,一個善于經營家庭的人,一定是個有智慧、有頭腦之人。
前幾天,和一個出身農村的媒體朋友聊天,講起一些兒童的狀況,講起孩子因為長期不能得到父母的養育,有些已經變得有點自暴自棄。筆者認為,小劉離異的父母最大的失敗之處就是沒有經營好家庭,離異暫且不說,生而不養枉為人!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什麼年齡做什麼年齡的事。長姐十幾歲豈能就出來打工養活弟弟妹妹?!生而不養,那是不負責任,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對社會的不負責任,對人類傳承的不負責任!
生育二字,先“生”後“育”,為人父母,十月懷胎才分娩出的生命,忍心對其不管不顧嗎?一定不忍心的吧。為人父母,責任重大。生了孩子之後,請克服一切困難,都要自己把孩子養育成人。不管如何,小劉父母離婚時應妥善安排好對孩子的撫養責任,比如由誰撫養哪個孩子,小劉的父母沒有履行撫養責任,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民政部、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2個部門于2019年7月10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确對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而拒不撫養的父母,民政部門可依法追索撫養費,因此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對此,當地民政部門要追究這對不撫養兒童離異父母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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