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結成"寄親"。解放前,有的人為了融洽人際關系将子女過寄結成"寄親"。有的人隻有一個孩子,擔心孩子早夭,于是選擇一個吉利的日子寄給觀音大士,直到成婚時必須重新找個"贖身"寄娘。有的人因為生肖"相尅",認定生肖寄娘,寄方必須請好寄媒,在端午或中秋履行過寄手續。寄方必須帶上糕、粽、團、圓和禮品,點香燭叩見寄父母,寄父母給寄子從頭到腳換新"回禮",并寫寄單一張。以此為正式過寄父子關系。在逢年過節務必"尊節",有諺語道:"寄妮親,有來有往親又親,無來無往路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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