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1、社會環境對新制度的制約性:諸侯分封與郡縣制的矛盾、宗親制與中央集權制的矛盾、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的矛盾;
2、解決問題的激進性:很多制度、法規都急于求成;
3、關鍵人物的負面影響:李斯、趙高等人在始皇帝過世後,加劇了秦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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