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裹腳,真可說是一種極醜極惡的習俗!近千年來,它荼毒了幾乎所有的漢族婦女,使她們從不懂事的幼兒起,就變成一個畸形的人,隻好把命運交給男人去安排,聽天由命,任人宰割。
這種惡俗是什麼時侯和如何産生并形成的?是誰的創造發明?這些,正史都沒有任何記載。不過,從宋以後個别文人的野史筆記中可以多少得到一點消息:它大約産生于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大盛于明清,這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在民間卻至今保存着一篇完整的口頭記錄:
在一個大山中有一個不大的村子,叫李家溝。相傳,很早以前村西有座大廟,廟内除了觀音、羅漢塑像外,在觀音腳前,還有一尊雞的塑像。這佛雞每天天不亮就跑到河邊去打鳴,以喚醒村子裡的人,早早起來下地勞動。因此,這裡的人,無論老幼,都很感激佛雞。誰知時間一久,這佛雞卻變得懶惰起來,每天不去打鳴,而是跳到河裡去洗澡。洗來洗去,竟洗得上了瘾,即使是冬天,它也要啄開冰跳下去洗上一番。更為稀奇的是,這佛雞洗澡的時候,就象人脫衣服似的,要脫下全身羽毛,放在岸上,光着身子,大洗大擦。邊洗邊自言自語道:“好快活!好快活!”這些,村子裡的人,都毫不知曉。
一天,村裡一個老頭兒起了個大早去拾糞,從村東轉到村西,突然,看見河岸上有一堆雞毛,以為是誰家的雞被狼吃了。近前一看,卻見一隻很大很大的雞光着身子在河裡洗澡,吓得不覺失聲喊道:“啊呀!雞精!”那佛雞聽到人聲,回頭一看,見有人來了,來不及穿上羽毛,跳上岸,倉慌逃去。
卻說佛雞拚命奔跑,跑了一程,回頭見沒人追來,才收住腳步。四下望望,一片空曠。佛雞不由歎了口氣,心想:“這下可完了,丢了羽毛,沒法再回廟裡了!可是,到哪裡去安身立命呢?索性,我不當這佛雞了!變成一個人,到人間去走上一遭。”
想到這裡,它搖身一變,變成了一個天仙似的美女。可是,一雙雞爪子,變來變去,卻隻變成錐把似的那麼一個東西,怎麼也變不成人腳。沒辦法,隻好用布一層又一層纏起來,穿上一雙小鞋,搖搖擺擺地朝大路走去。
這一日,走到一座城市邊:進得城來,隻見府門上高懸一張黃榜,上面寫着當今皇上急征天下美女的事。還沒看完,兩個公人走将過來,喜出望外地說道:“哈!到處找,找不到,今天卻有這麼一個美人送上門來了。走!帶進府裡交差。”
說着,将佛雞連帶拉拽,擁進府門,擁到知府大人面前。知府不敢急慢,連夜差人将佛雞送往京城。
皇上一見,果然大喜過望。于是即日成婚,封為貴妃娘娘。晚上,皇上更是樂得屁颠屁颠的,對貴妃娘娘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個不夠。突然,看見佛雞的小腳,吃了一驚,急忙追問是怎麼回事。
佛雞羞答答地說:“臣妾小時候很是淘氣,東跑西颠,翻牆上樹,母親怕闖出什麼事來,就用布條将雙腳死死纏住,所以,直到今天,也沒能長大。”皇上聽了,先是沉默不語,過了好半天,突然大叫道:“高!高!真是絕好的主意!”
第二天,皇帝便發了一道聖旨,要全國所有的婦女在十天之内都把腳纏上,有拒命不纏者,嚴懲不貸!
從那以後,漢族婦女便開始纏腳,在原有的不幸上又加了一層不幸。到了明清,腳的大小,竟成了衡量一個女子價值大小的首要标準!五四運動以後,人們才漸次開始放腳。
以上所講當然是一個神話故事,但纏腳之風的形成與古代政府的提倡有關,看來是不成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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