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關對于攜帶充電寶沒有具體的規定。
2、中國旅客出境攜帶的四種物品需要向海關進行申報,分别是: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攝像機和可拆卸鏡頭的照相機。攜帶時必須帶有其産品的中文說明書,申報時,在海關處填寫申報單一份,經海關工作人員核實後,在第二頁蓋章,旅客應将第二頁收好。旅遊結束後入關時提交申報單。
3、每位旅客可以攜帶6000人民币以及等值于2000美金的外币出境,超出部分海關扣留。旅行結束回國後到海關部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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