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從事人民币現鈔業務的銀行營業網點都有為顧客無償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币的義務。
目前我國殘損人民币兌換的主要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币兌換辦法》有三種兌換标準:
1、 全額兌換
能辨别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币,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2、 兌換一半
能辨别面額,票面剩餘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币,可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3、 不予兌換
紙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剩餘部分小于二分之一的,不予兌換。
其中持10張以上的殘損币前往銀行兌換時,需要出示客戶單位或社區開具的錢币損壞原因證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