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雙規的情形:
1、有權使用“雙規”的機關隻能是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部門。
2、隻能适用黨員,同時還特别要求被采取“雙規”的黨員必須立案。也就是說“雙規”隻适用于違紀且需要立案查處的黨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九條
對可能發生職務違法的監察對象,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談話或者要求說明情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