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收集以下證據(按照證明效力排名)
一.強有力的證據
1. 社保,公積金,個稅扣稅記錄。
2. 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加蓋公章的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在職證明,員工證明等;
3. 加蓋有公章的工資單,收入證明,
4. 加蓋有公章的調崗通知書,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此勞動者需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是勞動關系);
二、效力中等,需要仲裁員,法官動用自由裁量權或者綜合考慮的
6、各種報銷憑證
7.工作中來往郵件、qq聊天記錄、微信記錄、工作安排短信記錄(内容要能體現受到公司管理的)
8.請假條,請假聊天記錄
9、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像;
三、證明效力非常弱的,
10. 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是當事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甚至印有公司字樣的保溫杯等);
11、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12、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點外賣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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