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的轉讓價格國家并沒有限制,雙方可以任意拟定轉讓價格。但是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稅務機關有權核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其中第六款為: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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