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月最低工資标準由一類1620元、二類1520元、三類1420元、四類1320元,依次調整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标準。
具體來看,太原市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執行一類地區标準,月最低工資标準由現行1620元提高到1700元。清徐縣執行二類地區标準,調為1600元。陽曲縣執行三類地區标準,調為1500元。婁煩縣執行四類地區标準,調為1400元。"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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