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确有錯誤的;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确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3、原判決,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錯誤的;
4、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