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法學教育始于1980 年,1983 年成立法律系,1994 年法律系轉制為法學院。法學專業是一個蓬勃發展的專業,下設理論法學研究所、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所、等多個研究機構。
法學專業具有博士學位和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60 人,全體教師均具有海外訪問、進修經曆,從而以高水平的學術素養和教育水準強力支持法學本科專業教學。
法學專業現有理論法學博士點、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點、民商法學博士點、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以及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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