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時辭職,還是要根據法定程序來:轉正的員工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内員工需提前3天口頭或書面通知單位。
通知後期限屆滿即可離職。實際上,在通知單位後,單位同意提前辦理離職手續的,可以雙方協商一緻後辦理離職手續。
注意: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最高支付11個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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