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為了确保對外漢語教師隊伍的基本素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于1990年頒布了《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定辦法》,開始實施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1991年,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第12号令發布的《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國家教育委員會設“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領導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工作。
該文件于1990年6月23日頒布,已于2004年9月20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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