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費又叫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第三者時,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财政部門繳納的價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出租)給其他使用者時,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定比例向财政部門繳納的價款。
土地收益金的測算主要涉及以下因素:
(1)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使用權按照用途主要分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幾大類,不同用途收費标準不一樣;
(2)房屋所處位置的土地級别不同,地價标準不同;
(3)房屋所在樓層不同,地價标準也不同。
辦理程序:土地權利人提交相關要件→經辦人受理→審核材料與登記→約時間現場看地測量→審理合格(有改變土地用途的由會審小組會審)→轉入租賃證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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