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p)劃分為低壓、中壓、高壓和超高壓四個壓力等級:
低壓(代号L) 0.1MPa≤p<1.6MPa;
中壓(代号M) 1.6MPa≤p<10.0MPa;
高壓(代号H) 10.0MPa≤p<100.0MPa;
超高壓(代号U) p≥100.0MPa。
壓力容器,英文:pressure vessel,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産中的作用将壓力容器分為三類。
并對每個類别的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内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應該按照最新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劃分,先按介質劃分為第一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然後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别Ⅰ類,Ⅱ類,Ⅲ類,老容規的所謂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已經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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