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起訴書應當這樣寫:1、女方的姓名、性别、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2、男方的姓名、性别、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訴訟請求,還有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4、夫妻之間感情破裂的證據,有證人的,還需要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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