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時,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方法如下
1。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
不論員工還是企業,想要解除勞動關系,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試用期内,員工嚴重違反了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員工想要解除合同,則須提前三天通知企業,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如果員工與企業協商一緻,随時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總之,企業或員工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都要遵循《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這樣的解除或終止通知才能成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否則則有可能發生違法事實。
2。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除了勞動合同到期外,如果勞動合同還在有效期内,離職員工完成交接和清理工作後,企業要與離職員工簽署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3。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是一次性支付員工的經濟上的補助。一般來說,如果員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有違法或過錯如未繳納社會保險等,就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沒有過錯,企業同樣須支付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另外,終止勞動合同時,如果是企業的原因企業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員工的原因如與其他企業存在勞動關系,企業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即雙方可随時通知對方終止的,企業也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